小野寺事务所概要
大家好。
欢迎您随时跟小野寺事务所咨询任何有关签证的问题,我们会站在您的角度提供最适合您的建议及方案
留学签证
企业内转职
就劳资格证明书
工作签证
高度人才
经营管理
永住申请
定住申请
归化入籍申请
技能签证
短期签证
特定活动签证
法律▪会计签证
家族▪配偶签证
医疗签证
研究签证
文化活动签证
教育签证
宗教签证
研修签证
报道签证
艺术家类签证
教授签证
特定技能
事务代理
认定证明申请
Q&A
咨询页面
1 签证
打算从中国来日本的即将或已经毕业的大学生,技校专门生们和已经参加工作的小伙伴 ,你们好。 在日本参加工作的社员呢,是必须要持有工作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的,我们小野寺事务所有关签证的咨询是免费。
如果,你想从国内把你的家人办理来日本,又或者想办理永住签证都欢迎您随时来我们小野寺事务所咨询。第一次来我们小野寺事务所咨询的客人我们会免费为您提供建议。
如果您想创建自己的公司,将来想进军经济产业,在日本您是一定要取得[经营.管理]签证。
2 各类申请
想取得产业废弃物品收集搬运和工厂许可的客人也欢迎到我们小野寺法律事务所来咨询。我们还可以代理您申请;古董商业,不动产业,饮食业,运输业,工事业,旅行业,公司设立等等产业。我们小野寺法律事务所也非常欢迎您来咨询个种类的住房,楼房,商业用楼,店铺,事务所,工厂,仓库,土地等借贷,我们会尽力提供最适合您的服务。
欢迎您随时向我们小野寺事务所咨询各种签证申请问题,我们会站在您的角度给出最适合您的建议。
住址:東京都豊島区東池袋1-35-8
电话:03-3590-7211
090-6027-7511 (中文)
3 疑问与回答
(Q) 签证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递交吗?
(A) 可以的,只要递交你申请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支付相应的费用,审核通过就
可以领取签证。
留学签证
接受本国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包括中等教育学校的后期课程)或是特备支援学校的高中,中学(包括义务教育的后期课程以及中学的前期课程)或特别支援的中学,小学(包含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前期课程)或特别支援的小学,专修学校或各种学校还有相关设备编制接受教育的准备的活动。
例: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中学以及小学的学生・生徒。
指定在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4年3个月,认定以及变更,更新所递交的材料,要求有所不同。
欢迎您安心的随时向我们小野寺事务所咨询各种签证问题,我们会站在您的角度给出最适合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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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359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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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调职签证
「工程师・人文专家・国际业务」是指在日本设有总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办事处的公私团体海外办事处的员工,在一定期限内调到日本国内办事处进行的活动
※①「企业内调勤」签证,是为了对应企业活动的国际化,由于人事移动,接收从外国事业所
转勤来日本事业所的外国人而设立的签证。同一企业等的内部,一定期间,从国外的事业所
转勤至日本的事业所,持「工程师・人文专家・国际业务」签证的活动内容也属于这一情况。
<资格符合性>
1.如果您在与申请相关的转移之前,以及在此期间在海外总公司、分公司或其他营业场所属于「工程师・人文专家・国际业务」类别企业内部调动的在留资格, 如果在日本国内的公私机构的营业所工作一段时间,则该时间加起来将持续一年
※② 新入职员工马上转职即不被认可
外国人工作的公司与调动源有业务、资本等密切关系的情况,即是从事同类业务的子公司或联营公司,进行人员调动等的情况如果您在可能的范围内存在关系,即使您在转移目的地登记后未工作超过一年,您也已在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工作了至少连续一年,如果是符合标准的情况。
2.和日本社员获取相同的工资或以上的工资
<什么是调职>
1.不止只限于日本的本店,也包含外国企业,外资类企业,合并企业等事业所之间的企业内调职。
2.「调职」通常是指同一会社内的的移动,「母公司」「子公司」「相关联公司」之间借调等也是包
含在调职内的。
3. 被定为「企业内调职」的具体异动范围
イ 本店(公司)和支店(公司)・营业所之间的移动
ロ 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移动
ハ 母公司・旗下分公司或子公司・旗下分公司的移动
二 子公司之间的移动
ホ 旗下分公司的移动
ヘ 关联公司的移动(仅限母公司个关联公司之间,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之间)
工作签证
什么是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具备相关自然科学或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技术,再又具备外国文化的思维思想给与共情感受的业务活动
自然科学包括;理学,工学等等,农业,医科,牙科,药剂学也包括在内。人文科学包括;法律,经济,政治,社会学等等,文学,哲学,教育,心理,历史,经营学等也包含在内。
根据这些为前提,在专门的领域具备一定水平的学术素养来进行活动。
求人指南上可看到「无经验可,即时可惯」字样,对一般不需要取得在留资格的人员来说,不用多加考虑。但对外籍人员来说,如果工作内容和专业不符,也是有可能取得不到「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资格的。
・如果想从事自然人文科学分野类工作,就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所从事的工作,您一定要是其专业毕业专业者。工作的内容一定要和自己的专业相符。
a 和业务的关连(※)
(※)大学是以学术为中心
高等专门学校是在更好的平衡分配一般科目和专门科目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下,给与技术人员必要的丰富教养和具体的专门知识。
技校是以培养实际现实生活所必需的技能或提高个人的教育水平为目的。专攻某一专门领域的具化教养。我们接受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技校等专门教育,都是为了能把自己在专业分野里学到的专业的知识技能更好的提供给社会。
b有10年的实际事务经验,包括在大学的时间。
(2)是给事务类专门职务者(需要用人文类知识从事的工作,如贸易、营业等)或如以下发挥外国人特有的能力从事工作的情况下所认可的签证。
需要外国人特有能力的工作
需要外语能力的翻译、口译、语言学习的指导;需要外国人独特感性的广告,宣传,海外交易业务、服饰或有关室内装饰的设计、商品开发,以及类似的工作等。
事务类专门职务
学毕业者(包括短期大学,日本的专门学校)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与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的技术和知识有关联。如果没有大学毕业,要有10年以上的相关经历。
要保证拿到与日本工作人员相当额的工资。
用外国人特有的能力的工作
大学毕业者(包括短期大学,日本的专门学校)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与将从事的工作所需的技术和知识有关联。如果大学没有毕业,要有3年以上的相关经历、如从事翻译・口译、语言学习指导等关联的工作,要求大学毕业(包括短期大学),但对所学专业没有任何要求。
要保证拿到与日本工作人员相当额的工资。
・入管法に定める届出等の義務を履行していること
以“在留资格变更及在留期限延长许可指南”为基础,对“技术·人文·国际业务”等在留资格变更许可进行审查。例如,将考虑以下几点
(1) 不得有不良行为
(2) 必须履行入管法规定的通知等义务
工作资格证明书(就劳资格证明书)
工作资格证明书是证明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可以工作的文件。
不是必须取得的文件,但求职者出示这份就业资格证明,可以证明自己有合法工作能力,可以放心,用人单位可以防止误聘外国人谁不能工作。
出示就职资格证明书在找工作时固然有用,但对于“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等在留资格持有者来说,也可以避免出现您不知道该签证没有工作限制的情况,并且您因不太了解的原因而被拒绝就业的情况。
外国人的福利
想要换工作并在新公司工作的外国人可以向雇主证明他们拥有允许他们工作的签证,从而减轻下一次续签过程的负担。
即使你换工作,你现有的签证也会一直有效到签证到期日,不一定需要办理签证手续,但续签手续和工作变动会受到更严格的筛选。因此,比更新工作资格证明书需要更多的时间,而且获得许可也更困难,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
此时尤其是向入国管理局申请的时机,但如果距离签证到期还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最好在就业时就申请就业资格证明书。
雇佣外国人的企业的福利
雇佣外国人的企业可以申请允许外国人在日本工作的就业资格证书。可以确认有
在聘用外国人时,如果提前取得工作资格证书,就可以安心聘用外国人
高度人才签证
什么是高度人才签证?
高度人才签证,是为了促进具有高级能力和资质的外国人(高级外国人才)的接收,2015年设立了高度人才签证,该签证有望助经济增长,创造新的需求和雇佣。
为了积极接收高级外国人才,高度人才签证有在留期间“5年”(符合高度专门职2号的话是“无限期”)的授予和允许复合的在留活动等优待措施。
另外,由于高度人才签证的入境,在留手续是优先处理的,所以对接收的企业来说也有一定优势。
根据2022年3月29日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发表的报告资料,截至2021年末,有1万5735名外国人持有高度人才签证
【高度人才签证1号和高度人才签证2号的关联】
首先高度人才签证分为高度专门职1号和高度专门职2号,两者之间属于进阶关系。高度2号不能直接申请,必须先拿到高度1号才可以申请。
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并在日本从事在留资格中所规定的活动3年后,就可申请2号。
【高度人才签证1号和高度人才签证2号的不同】
区别 |
高度人才1号 |
高度人才2号 |
在留期限 |
每5年申请更新 |
每7年申请更新 |
工作限制 |
必须要工作,但是只能从事一个行业 |
必须要工作,行业不受限制 |
携带父母同享福利 |
可以(有规定条件) |
可以(有规定条件) |
携带管家,佣人 |
可以(有规定条件) |
可以(有规定条件) |
担保人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审查期限 |
2~6个月 |
1~2个月 |
经营▪管理签证
经营管理签证是指在日本进行贸易或其他业务的经营,或者从事该业务的管理活动,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认可的签证。办理经营管理资格就需要设立公司,店铺,事务所是一定需要的,为了避免您的额外费用支持,您可以直接来我们事务所咨询。
经营管理签证:
・为在日本创业定居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签证。
・需在日本成立公司并正常运营及管理,持有十年后才可申请永住,或五年后申请永住。
・首次签证有效日期仅为1年,后期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给与1年,3年或5年的续签。
・只可携配偶及子女,对于办理父母相对很严格。
设立公司时所需的签名证明书
在国外有地址的外国人在日本设立公司时需要证明书。
即使是外国人,如果在日本拥有90天以上的在留资格,并且在日本拥有住所,则可以通过制作在留卡并进行登记来获得印章证明。
在日本没有地址的外国人在设立公司时需要签名证明书时,该证明书在政府机关有效。
1.由位于本国的国家机构创建 |
(例)外国人原籍国办事处 |
2.由位于日本的国家机构创建 |
(例)在日本的母国大使馆 |
3.由位于第三国的国家机构创建 |
(例)母国办事处 |
4.由位于本国的公证人创建 |
(例)母国外的母国大使館 |
在我们行政书士办公室,设立公司时,我们会要求您取得所在国家的印章证明,并办理公司设立手续。这时,我们经常会被问到:“不需要公证就可以吗?”外国公职机构(政府机关)出具的印章证明可以用来设立公司,无需经过公证。
(Q) 「经营・管理」签证的资本金一定要准备500万日元吗?
(A) 为了取得「经营・管理」签证最低一定要准备500万日元的资金。因为以前的投资经营签证订正
为现在的「经营・管理」签证根据时间要求的不同已经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了,现在从实际
情况是那个来看500万日元的出资是一定必要的。而且这500万资金不是放在那准备一下就可以
关于500万日元的资金来源也是会被问到的。也就是说入管局需要你证明这500万日元是怎么得
到的就是钱的来源是哪里。
比如:是自己的存款,从父母那得来的,和亲戚借的,什么都可以但是一定要证明签的来源。
(Q) 「经营・管理」签证的时候,没有500万日元的资金,那300万日元可以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吗?
(A) 理论上来说公司设立是可能的,但是为了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目前还没有成功的。为了获取
经营・管理」签证出资300万日元是有着雇用2名以上的正规员工的附加条件的;但公司刚开始
运行时就靠两名正规员工实现经营运营公司从现实角度来说不太可靠,还不如1名经营者出资
500万日元来得实际。
永住申请
永住许可是指,拥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员希望变更成永久居住者的资格,经过法务大臣给与许可的一种承诺。
申请永久居住许可的外国人员,将以【永住者】资格留在日本长期定居,永住者 在留资格对在留活动,在留期间没有限制,和其他的在留资格相比对在留管制上有极大程度的缓和。因为这一点,关于永久居住的申请,和通常的在留资格相比他的审查会更加谨慎以及严格,一般的在留资格变更手续有固定的规定规格。
1.一般永久居留许可
一般要求
・ 要获得永久居留许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品行优良者
② 拥有足够的资产或技能独立生活者
③ 符合日本利益的永久居留者
・其他要求
① 一般原则
您必须在日本连续居住至少10年。但是,如果以留学生身份进入日本并在完成学业后找到工作,则在获得就业资格变更许可后,必须具有在日本居住约5年或以上的历史
② 配偶要求
・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或配偶、亲生子女以及特殊收养子女,结婚后必须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
但是,如果有在海外结婚同居史,则只要结婚后满3年,并且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即可。
・ 对于亲生子女或特殊收养子女,只要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即可。
③ 拥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者,在获得定住许可后在日本居住5年以上即可。
④ 被认定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对日本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可继续在日本居住至少五 年。
⑤ 对于目前持有的在留资格者,只要有在留期间即可。
2.关于已有在留身份者的永住申请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任意条件
(1)具有「永住者」或作为特别永住者的子女在日本出生者
(2)放弃日本国籍者
根据迄今为止的在留资格的综合评估,做出许可或拒绝的决定。
定住申请
「定住者」是为了接受不符合其他在留资格的人、或经法务部长官判定有特殊情况可以居留的人而设立的。可以在日本拥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居留身份。
例如 第三国定住难民,日3世,中国遗孤者,等等。
▪日2世的配偶者
▪日3世的配偶者
▪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特别永住者的接受抚养且未年年未婚的亲生子女
▪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特别永住者未满6岁的养子
考虑到特殊原因,经法务大臣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居留者
1 定住者须知
① 暂时居住在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韩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尼泊 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东帝汶、菲律宾、不丹、文莱、越南、马来西亚、 缅甸、 马尔代夫、 蒙古或老挝、被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认定需要国际保护并建议向日本提供保护的人,具体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
a 适应日本社会,希望能找到足以维持生计的工作的人、配偶或未来的孩子、父母或未婚兄弟姐 妹
b已获得日本入境许可的人具有本项所列的身份(仅限于a),并且随后登陆日本并继续在日本居 住的人已获得许可。该人的亲属在暂时居住的国家居住直到即将落地,亲属之间可以互② 日系 亲 生子女,并具有良好品行(不包括属于①或⑦的人)(指日系2世,3世)例如,日3世,1世 日本人,放弃国籍的前日本人亲生子女(2世),放弃国籍前的前日本人的孙子(3世)。
③ 作为日本人出生并作为日本公民在日本拥有日本国籍的人,此人的亲生子女的亲生子女(符合①、 ②、⑦的情况除外)且品行良好的人(指日系3世)
④ 符合下列任意情况的者(①~③、⑦的情况除外)(日系2世、3世或是拥有1年以上在留期间的 「定住者」的配偶者)
ア 日本人亲生子女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者的配偶者
イ 拥有1年以上在留期间的「定住者」的配偶者(有除外要求)
ウ 以②、③所例资格身份获得登陆许可者、指拥有1年以上在留期间的「定住者」的配偶者且已 接受了资格变更或在留取得者且品行良好(适用条件除外)
但是,属于④者,排除获得入境许可且在留期间离婚的人
⑤ 符合下列任意情况的者(①~③、⑦的情况除外)
ア 日本国民、永住者身份者或根据日本国和平条约放弃日本国籍者,在入管特别法规定的特 别永住者的抚养下生活的未成年的未婚亲生子女
イ 指拥有1年以上在留期间的「定住者」抚养的未成年的未婚亲生子女(②、③,④ウ所列情 形资格身份获得登陆许可者、且已接受了资格变更或在留取得者除外)
ウ ②、③,④ウ项列的身份资格变更取得者,并且是拥有1年以上在留期间的「定住者」抚养 的未成年的未婚亲生子女且品行良好者
エ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或拥有在留期间1年以上的定住者的配偶者、搜抚养的已持有 「日本人配偶者等」或「永住者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而居住在日本的未成年未婚的亲生子女
⑥ 与符合下列任意条件者并接受抚养的未满6岁的养子(符合①~③,⑤,⑧者除外))
ア 日本人
イ 永住者
ウ 持有1年以上在留期限的定住者
エ 特別永住者
⑦ 符合下列任意情况的者(中国遗孤及其某些亲属)
1945年8月9日以后情况比较动乱部分日本国民遗留中国地域,1945年9月2日之前遗留中国人员,给与日本国籍并以日本公民身份登记。
2 定住者告示中未记载者
① 被认定为难民者
被法务大臣认定为难民者
② 考虑到特殊的情况准许如果居住的事例
ア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で的配偶者离婚后想继续在如本生活者(ウ项符合者除外。)
イ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者が在对方死亡后想继续在日本生活者
(ウ项符合者除外。)
ウ 监护,养育日本人的亲生子女者
エ 与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在婚姻上出现实质性破裂、还是希望在日本生活者
归化▪入籍申请
(1)国籍法第5条(基本条件)
① 连续在日本生活5年并有住所者
② 年满20周岁并具有所在国法律规定的能力
③ 品行良善者
④ 能够依靠自己或配偶或其他有相同生计的亲属的资产或技能谋生
⑤ 没有国籍或因取得日本国籍而丧失国籍的者
⑥ 日本宪法施行后,企图或主张以暴力推翻日本宪法或依据其设立的政府,或成立企图或主张此行为的
政党或其他组织,从未加入者
(2) 国籍法第6条(国籍法第5条1项1号住所缓和规定)
和日本有着特殊关系的外国人,关于在日本持有住所者即使不在日本连续的生活5年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国籍法5条1项2~6号),法务大臣会给与归化入籍申请许可。
① 日本国民的亲生子女(养子除外。)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连续3年以上者
② 在日本出生并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连续3年以上者,或在日本出生的父亲或母亲(不包括养父
母)
③ 在日本有居所连续10年以上者
(3) 国籍法第7条(国籍法第5条1・2号住所・能力缓和规定)
对于日本国民配偶者的缓和规定,这样的情况可获归化入籍许可
① 日本国民的配偶者,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3年以上,目前在日本有住所者
(在日本合法生活居住3年,无论婚前是什么在留资格,在变成日本人配偶资格后可直接递交申请
归化。)
② 日本人的配偶者,自结婚之日起已满3年,且在日本有住所1年以上者
(不用持续在日本住满3 年,只要结婚3年,在日本持续住满1年,就可申请归化。)
(4) 国籍法第8条(国籍法5条1項1・2・4号住所・能力 生計的免除規定)
关于下列①~④符合者、归化入籍条件(国籍法5条1項各号)即使居住、能力和生计条件不满足,也可
以入籍。
① 在日本有住所的日本公民的子女(养子除外)
② 日本公民的养子,在日本有住所一年以上,并且在收养时根据本国法律为未成年人
③ 失去日本国籍且在日本有住所者(取得日本国籍又失去者除外)
④ 自出生起无国籍,且自该日起连续三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者
(5) 国籍法第9条(国籍法第5条1项特别规定)
尽管有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法务大臣经国会批准,可以允许对日本有特殊贡献的外国人入籍。
技能签证
・什么事技能签证?
技能签证是面向产业上的特殊领域中具有熟练技能的人所设立的一种就劳签证。只要取得技能签证的话,就可以在日本所没有的产业领域当中或者水平高于日本产业领域中,招聘持有熟练技能的外国人来日本。
・属于技能签证的职业是?
调理师,调酒师,外国特有的建筑技术者,外国特有的产品制造者或修理,宝石,贵金属,皮毛加工, 驯兽师,石油,地热等挖掘调查者,飞行员,体育教练等等。
・技能签证需要实物经验吗?
为了取得技能签证,对于执行的各种活动,需要一定的实物经验。一般需要5-10年左右。
・申请技能签证需要哪些不要的材料?
根据职种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小野寺事务所。
短期签证
短期签证 例如 旅游签证,父母探亲签证,亲友访问,(参加婚礼),来日疗养,学校的见学,商场考察,商务考察,参加会议,业务联络,参加讲义,体育相关活动等。
特定活动签证
,根据法务大臣给与的特殊指定活动
例如:外交官等的管家,工作假期节假日,基于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的外国护士和护理人员候选人,实习、暑期工、国际文化交流,滑雪教练,医疗滞留以及同行人员,日系4世等等。
短期交换: 指青少年为了更详细学习了解其他国家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内以观光等目的 停留,且为了补充旅行资金继续停留,可以进行工作活动并取得酬劳的一种签证。
实习:外国的大学生想要通过实习,为完成学业的一个环节,通过来到日本企业等进行实习,可有报酬,最长可有1年
短期实习:外国大学生为了完成学业以及将来的就业,为此通过在日本的企业实习,可有报酬普遍在假期期间(期限不会超过3个月)
法律▪会计签证
外国注册法律事务律师,外国官方公认会计以及其他拥有官方法律效益的法律事业,会计事业从事者
(1)律师 (2)司法書士 (3)土地家屋調査士 (4)外国法事務弁護士 (5)公認会計士 (6)外国公認会計士 (7)税理士 (8)社会保険労務士 (9)弁理士 (10)海事代理士 (11)行政書士
均可符合办理条件
家族▪配偶签证
家族签证是可以工作的一种资格(研修生除外)被拥有在留资格者所有抚养者(例:爱人或子女),可在日本进行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动,在日本受家属抚养而生活的签证。(被认可的家族滞在签证有:留学签证、工作签证、投资经营签证的爱人及孩子。)
1.「正常的日常活動」指可进行正常有收入的工作,接受教育机关的教育活动
(不包含运营活动职业和接受报酬的职业)
2.「爱人」指拥有合法婚姻,有法律效益者,不包含离婚者,以及交往者或外国有效的同性夫妇。
- 「子女」指包括亲生子女,养子,非亲生子女,成年子女
申请家族签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材料
- 签证申请者的材料
护照(原件),照片(纵4cm x 横3cm),在留卡(原件),户口本,结婚证书(复印),出生证明 (需要亲属关系证明时需要递交)
2.抚养着的材料
在留卡(反正面复印),护照(复印),在职证明书(职务内容,职位,工资证明),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前年度給与所得源泉徴収票
特定技能签证
在日本以特定技能工作的人士需要慢18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日语能力,无需介绍特备训练等,能直接走上工作岗位。企业将通过统一的考试考察申请者的技能和日语能力。另外原则上不能接待家属,合计工作时间的上限为5年。此外,与其他能在日本工作的在留资格最大的差异在于,从抵达日本到会到母国,有能让您接受用人方提供的生活和工作双方面的广泛支持制度。
而且,还有另外一种指在为国际发展做贡献名为'技能实习'的制度,是希望让外籍人士通过现场实习掌握各种日本的技能,回国后将期进行推广。另一为,利用该制度完成一定的'实习'并技术掌握良好者,无需参加技能和日语考试,可通过变更的途径将在留资格转换为同一领域的特定技能资格。
特定技能的种类和活动范围
▪特定技能的种类
① 特定技能 1号
② 特定技能 2号
▪特定技能的活动范围
① 护理
② 大楼清理业
③ 素形材・产业机械・电器电子情报关联产业领域(金属类制造者,电工,木工类等等)
④ 建设业
⑤ 造船,与其关联行业
⑥ 自动车整备业
⑦ 航空业
⑧ 住宿业(民宿,酒店等)
⑨ 农业
⑩ 渔业
⑪ 饮食品料制造业
⑫ 外食业 (饮食类制作,餐厅管理,接待客人等等)
文化活动签证
例如 从事日本文化的学者等
教育签证
例如 初中高中的语文教师等
宗教签证
例如 有外国宗教团体派遣来的传教士等
医疗签证
例如 医生,护士等
研究签证
例如 国家政府机构或企业机构的科研人员
研修签证
例如 学习某项技术的实习人员
报道签证
例如 外国新闻机构的记者,摄影师等
教授签证
例如 大学教授
艺术家类签证
艺术签证的符合人群:作曲家,陶艺家,画家等等
主要以创作各种作品且以此为生计者。
事务代理
我们可以提供处理总务、会计和任何其他文书工作。
无论您是独资企业还是公司企业,都会伴随大量的文书工作。
稍微不注意,以后就会出现麻烦的问题。
(例如,如果您没有保留适当的会计账簿,那么您将无法在日后进行税务审计时说明自己的情况,
并且可能会被收取额外的税款。)
<价格表>
1)一般事务 月額10,500円〜(员工人数不超过5人的公司示例)
雇用契約書作成・保管、就業規則作成変更・届出・保管
雇用保険・労災保険・社会保険各種事務
株主総会議事録・取締役会議事録作成、役員変更書類
2)会计事务 月額21,000円〜(员工人数不超过5人的公司示例)
会計帳簿記入、帳票類作成、決算整理、税務申告
3)工资核算 月額10,500円〜(员工人数不超过5人的公司示例)
4)年终税收调整 21,000円〜(员工人数不超过5人的公司示例)
通过外包文书服务简化您的文书工作!
请安心的将一般事务和会计事务(会计分录和数据记录)交给我们。
行政书士法人小野寺事务所经长年积累的专业知识,让您放心。
我们可以提供文书代理服务
通过外援委托(外包),(1)您可以专注于您的主营业务,(2)您可以节省劳动力成本并提高管理水平。请将其用作贵公司的行政部门。你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委托结果。
行政处理机构的费用可根据贵公司情况合理确定。我们可以随时提供报价。请您一定尝试一次试试。
(关于由具有法律资格的人员办理的手续,我们将介绍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
一般事务的代理委托
劳动管理(员工管理、用工措施、用工烦恼等)
一般人事管理(员工管理、法务管理)
会计事务(会计输入)的代理委托
创建会计单据、这种形式的会计输入、输出
(存折、分类账、日结余、试算表等)。
纳税申报表将由我们的附属税务会计师提交,但我们将与贵公司协商协调结算调整等。
工资核算的代理委托
每月的工资核算,工资单作成,年终调整
当您外援委托(外包)时,你可以清楚地看到成本。可以看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在没有外援委托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职员(员工)来处理,我们就可以从工资中支付,所以认为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但是,您应该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与所执行工作的实际效益进行比较。
此外,如果您以节省外部成本的名义强迫员工做一些不是其主要工作的事情,那么您最终将牺牲员工的一小部分主要工作(例如销售活动)。
其结果就是原有的工作成果受到损害。
当您外包时,您往往会认为光看金额就相当昂贵,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外包的好处包括消除固定成本、如果交给专业人士则能够专注于原来的业务以及外包商负责处理。
服务价格表(概略)
- 一般事务代理 每月2万円〜
- 会计事务代理 每月2万円〜
姓名必須 |
(例:山田太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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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电子邮箱必須 |
(例:example@example.com) |
咨询问题请写在这里必須 |
※请控制在2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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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上述按钮后,需要4-5秒才会出现下一屏幕,因此请不要连续按两次。)
认定资格证明申请
想要入境日本的外国人员,想要在日本进行的活动属于在留资格(除「短期滞在」和「永久居留」之外)等的情况。需提前准备申请入境各类手续检查以证明符合条件。
此外,在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或落地申请时,提交并出示已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即可迅速获得签证签发和落地许可。
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高度人才,经营管理,法律・会计,医疗,研究,教育,工作,,企业内转职,护理,艺人娱乐,技能,特定技能,文化活动,短期,留学,研修,家族,特定活动,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等,都可办理。